|
2008年是旬阳县交通建设突破发展关键的一年,为了进一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的方针,旬阳县交通局突出抓好项目建设领域内的廉政建设,确保所建工程全部是“廉洁工程”。 坚持凡3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实行阳光招投标,招投标信息在省交通厅、市交通局和县政府等网站向社会公布,杜绝暗箱操作,在招投标时,邀请县纪委、监察局、县检察院领导全程监督,招标结果向社会公示,接受监督,工程建设,实行一个项目成立一个指挥部,一套人马负责到底,严格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,重点邀请县检察院同志为监察员,对工程材料采购、质量管理、工程款的拨付等重点环节进行同步跟踪监督,对采购中以次充好、以假充真、吃回扣、使用假单据、假发票贪污受贿的,施工中不守合同偷工减料、转移、侵吞国有资产的,监理环节“吃拿卡要”、索贿受贿的,依法追究相应责任。 对工程结构性变更和工程方案变更严格审核、审批。对工程建设资金按进度拨付,实行专款专用,坚决不挤占、挪用建设资金。继续深入开展“工程优质、干部优秀”竞赛活动和“防隐患、防事故、防职务犯罪”的“三防”活动,继续在通村水泥路建设中开展专项监察,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签定廉政合同,与监理单位与指挥部人员分别签定责任状,以有效遏制腐败事件的发生。
|